根據山東省住建廳《關于在全省住建行業核發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技能人員職業培訓合格證書的通知》(魯建教函〔2017〕3號)。為切實做好建筑職業技能證書領取的工作,請各企業將省培訓中心開據的建筑職業技能證明原件(證明范圍:2017年1月1日以后,申報建筑職業技能等級為高級工及以下,并經培訓和考核鑒定合格的人員;2016年度申報建筑職業技能等級為高級工及以下,經培訓考核鑒定合格,但未核發證書的人員。)2017年11月30號之前交至菏澤市建設職工培訓中心207室(過期不候),以便審核上報。
菏澤市建設職工培訓中心
2017年11月17日